【分类号】 221009199402
【标题】 煤炭工业部安全生产指令(第三号)
【时效性】 有效
【颁布单位】 煤炭工业部
【颁布日期】 19940910
【实施日期】19940910
【失效日期】
【内容分类】 安全
【文号】煤办字〔1994〕第430号
【名称】煤炭工业部安全生产指令(第三号)
【题注】
【章名】全文
为强化矿井“一通三防”管理,提高煤矿安全装备水平, 控制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发生,扭转当前安全生产的被动 局面,部指令在煤炭全行业全面贯彻落实国有重点煤矿、国 有地方煤矿和乡镇集体煤矿防治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规定。 各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者要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,组织制 定实施细则,并将落实《关于国有重点煤矿防治重大瓦斯煤 尘事故的规定》、《关于国有地方煤矿防治重大瓦斯煤尘事故 的规定》和《关于乡镇集体煤矿防治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规 定》(以上三个规定简称“三个十条”)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工 作计划。各级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对贯彻落实“三个十条”负 监督检查责任。